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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機制

常見問題

外商公司是否可申請?
本計畫申請資格為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係指依商業登記法登記成立之本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依公司法登記成立之本國公司。
二家或以上公司欲聯合申請時,應注意事項為何?
二家或以上公司欲聯合申請時應簽訂合作契約書(可參考申請須知附件參考範本),並敘明有關研發聯盟間之專業分工、費用分攤及成果分享、成果使用等已協商獲致共識或處理原則。
主導公司的會計師簽證報告要提供幾個年度?若無會計師簽證報告,可以以何種來代替?
主導公司應於申請計畫時檢附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聯合公司須檢附最近1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含資產負債、損益表、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表)1式1份。年初申請之案件,請檢附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及前1年申請人自編財務報表並加蓋大小章,待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簽證後再行補送。若無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則以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財務報表為準。
有關計畫申請之相關問題,該如何洽詢?
可洽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智慧城鄉生活計畫辦公室協助處理。提案內容輔導諮詢: (02)2522-1206分機269(江先生)、271(施先生)、(06)363-6715 (黃先生)、(02)6607-3168(蔡先生)、(02)6607-3637(陳先生);計畫申請聯絡專線︰(02)2701-9808轉106、107、117、1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