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機制
常見問題
- 專案計畫之顧問、專家、行政或管理人員發生之差旅費,可否列報於差旅費?
- 國內差旅費報支限為專案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因無形資產引進、委託研究、驗證所發生之差旅費。因此專案計畫之顧問、專家、行政或管理人員所發生之差旅費不得報支。
- 公司與顧問、專家約定需為其支付之差旅費、住宿費等,可否列入顧問、專家費報支,或列入專案計畫國內差旅費?
- 顧問、專家費限報支酬勞費,而國內差旅費之報支,限為專案計畫人員因執行專案計畫所需之差旅費,不含顧問、專家差旅費,因此兩個科目均不得報支顧問差旅費及住宿費。
- 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因專案計畫除無形資產之引進、委託研究、驗證之其他事由,例如機器採購、拜訪上下游廠商、參展等所發生之差旅費,可否列報於國內差旅費?
- 所稱差旅費係指專為執行開發計畫需要,於計畫核准執行期間內,派遣本計畫之人員(不含顧問及專家),進行無形資產之引進、驗證或委託研究及因計畫開發所需至服務場域或本計畫聯合執行廠商出差所發生之國內差旅費但不包含公司與分公司或工廠間往返、參展或其他非直接與無形資產之引進、驗證或委託研究相關之差旅費,因此機器採購、拜訪上下游廠商、參展等所發生之差旅費,不得列報於國內差旅費。
- 國內差旅費報支時應提供之憑證有哪些?
- (1)差旅報告
(2)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含公司差旅費及私車公用油資補貼報銷規定。)
(3)內部記帳傳票、明細帳。
(4)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及依據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所需之交通工具資費相關憑證。
(5)住宿費收據或發票。 - 公司內部對於私車公用補貼油資訂有規定者,可否報支該補貼費用?
- 公司內部對於私車公用補貼油資訂有規定者,公司應提供其私車公用補貼油資辦法,並依實際補貼金額(不含可全額或比例扣抵之營業稅)報支油資。(依常理出差地點將行經高速公路者,請提供eTag收費明細,以佐證出差地點)
- 出差時除膳雜費外,由公司負擔之郵電費、交際費、旅行平安保險,可否列入差旅費報支?
- 出差時發生之郵電費、交際費、旅行平安保險,不得列入差旅費。
- 膳雜費之報支是否有上限規定?
- 膳雜費之報支應依公司內部規定,但以不超過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為上限。
- eTag儲值費,可否報支於國內差旅費?
- 每次出差實際報支之高速公路收費可以按實報支,但若為eTag儲值費用,如無法證實其係用於本專案計畫則不能列報,必須實際領用於專案計畫,或能證明專案應分攤費用金額,方可報支。
- 被核定為100%自籌款項目,可否省略不提供費用清單及憑證?
- 因專案計畫有補助款不得超過總經費支出40%之規定,因此即使被核定為100%自籌款項目,仍應依實際情形報支該費用,以免全程自籌款比例未達最低限規定,而使補助款被核減。
- 計畫帳務查核要點之會計科目說明及查核準則,各科目應注意事項有關各科目之不補助項目,是否未明列於表列中,即為計畫補助之項目?
- 專案計畫不補助項目實務態樣甚多,難以一一列舉,會計科目說明及查核準則應注意事項所列不得列入計畫費用之項目,係屬例示常見態樣,非為列舉規定。因此不補助項目包含但不限於所例示項目,未明列項目,計畫補助單位對個案具核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