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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機制

常見問題

是否所有列報於計畫之設備均需設置設備使用紀錄?
個人專用電腦因公司通常不會特別為其設置使用紀錄簿,且其通常有固定使用人員,軟體則須配合電腦使用,因此電腦與軟體之使用費,可以其使用人當月投入專案計畫之工時比例作為計算基礎,因此個人專用電腦可以不設置使用紀錄簿,軟體若由公司提出合理之投入比例依據,亦可不需設置使用紀錄簿,至於其他設備則需設置使用紀錄簿,並依設備使用情形報支使用費。
個人專用電腦之使用費,可以其使用人當月投入專案計畫之工時比例作為計算基礎,可否舉例說明?
假設該公司自7月1日至7月31日當月應上班日共22天,每日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該員於應上班日每天投入計畫4小時,該員當月投入比例為50%,該員專用之電腦設備於同年7月16日驗收入帳並開始使用,自7月16日至7月31日應上班日共12日,依照該員之投入比例計算為[12(天)*4(小時)]/[22(天)*8(小時)]=27%,則當月該電腦之使用比例即為27%,次月(8月)該員每天投入計畫4小時,當月投入比例為50%,則8月該電腦設備之使用比例即以50%認列。
設備已購入但未完成驗收,其在試用期間可否報支使用費?
設備需驗收入帳後方能報支使用費,因此設備在試用期間不得報支使用費。
設備驗收日期與發票日期二者不同,以何者日期計算設備使用費?
若設備驗收日期(轉列資產日期)、發票日期與開始計提折舊日期三者不同,應以三者日期中最晚之日期開始投入本計畫,而使用費之計算應以當月投入比率計算而非以整個月列報使用費。
設備維護費之報支有何規定?
1.設備保固期間內(保固應至少1年)不得編列維護費,以後各年維護費,若簽訂年度維護合約者,可列報於專案之維護費,為該設備每月應分攤之維護費乘上當月使用於專案計畫之比例計算。
2.所報支維護費應與請購或請修單、驗收單或領料單、維護紀錄表、發票或收據等證明資料相符,其所維修之設備為計畫核准項目。
3.可辦理全額或依比例扣抵之營業稅進項稅額不得報支為專案計畫費用。
4.設備維修費應出具維修廠商憑證,未簽訂年度維修合約之設備,其一年(即12個月)所編列維護費,不得超過該設備購入成本之20%(若年度計畫期程不滿1年者,依據該設備年度計畫期程設備月數佔1年之比例,調整前述上限)。實際列報時仍應提出相關維修憑證。
未編列設備使用費之設備可否報支設備維護費?
設備維護費之報支係以計畫所編列之設備為限,因此未編列設備使用費之設備,原則上不得報支設備維護費。
維修項目為保固合約所列不保固的項目,公司所發生之維護費可否報支?
因一般購買設備之合約,通常不保固項目為不當使用造成之損壞及一般性耗材,因此在保固期內所發生的維護費,不可報支為專案計畫之維護費。
設備維護費可否報支公司內部人員提供維修之人事費分攤?
維修工資以外來憑證為限。公司內部人員自行提供維修服務者,不得列入維護費報支。
設備維護費簽訂年度維護合約者,為該設備每月應分攤之維護費乘上當月使用於專案計畫之比例計算,可否舉例說明?
例如公司與電腦公司簽訂電腦之年度維修合約,1年的維護費議定為12萬元(不含營業稅),共維護10台電腦,專案計畫使用5台電腦,當月這5台電腦的平均使用比例為50%,則當月可報支之維護費為12萬/12個月=每月1萬元,1萬/10台*5台*50%=2,500元。
同一設備同時提供兩項補助計畫使用,該設備未簽訂年度維修合約之設備,是否兩項計畫每年度之維護費預算均可編列該設備購入成本之20%?可否舉例說明。
未簽訂年度維護合約之設備,每ㄧ設備每年度所編列維護費不得超過該設備購入成本之20%。且認列上限依設備投入月數依比例計算。(即各年度設備投入月數不滿1年者,依據投入月數之比例計算該設備之維護費上限,參考公式:(設備成本金額(含增添及改良)×0.2/12×設備投入月數)。因此本題應依據各項畫之設備投入月數,分別計算維護費之列報上限。假設該設備之成本為100萬元,依據使用比例計算,該年度於A計畫總計投入月數為6個月(已依據投入比率計算),B計畫投入6個月(已依據投入比率計算)。則A計畫之維護費上限為10萬元(100萬元*0.2*6/12=10萬元),B計畫之維護費上限為10萬元(100萬元*0.2*6/12=10萬元)。